时间:2024/10/20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
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,扎实推进“双进”专项工作,稳步提升执行质效水平,延川法院决定自年11月至年2月,开展“执行利剑-”执行专项行动。

一是全力执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及其他涉民生案件。在此次执行专项行动期间,要在强化日常执行基础上,于元旦、春节期间,集中力量清理未结执行案件。要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对涉农民工工资和其他涉民生执行案件实行优先立案、优先执行、优先发放执行款。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(包括农民工工资)、赡养费、扶养费、抚育费、抚恤金、医疗损害赔偿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、工伤保险待遇等案件的执行力度,切实维护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、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、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,要积极开展对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。

二是集中开展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。今年以来,我院涉金融债权案件持续增长、占比较大、执结率和到位率不高。执行局各办案团队要从维护金融安全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,认真分析研判金融债权案件执行工作,强化措施、分类执行、创新机制,依法尽快执结涉金融债权民事执行案件。上级法院督办的案件,有财产可供执行的,年底前必须完成财产处置、分配、交付等工作,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依法履行报批备案手续;无财产可供执行的,终本合格率要达到%。切实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落到实处。

三是开展房屋腾退集中执行行动。及时组织开展房屋腾退集中专项执行行动,对生效法律文书判决腾退房屋,以及因第三人占用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房屋等情形,适时组织进行集中腾退。要周密制定房屋腾退执行预案,做好各项安全应急保障,确保执行行动依法有序推进。对于涉案房屋系被执行人唯一住房等情形,可以考虑将面积较大房屋转换为面积较小房屋,或向被执行人提供廉租房、支付5-8年租金等方式,依法执行涉案房产,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。不得在拍卖时声明不负责腾房。腾退行动期间,各办案团队要选取典型案件,邀请相关媒体或通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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